各分会:
为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会员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2015届会员毕业生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比例
(一)推荐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会员毕业生。
(二)推荐比例:不超过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各分会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会员且会龄满2年,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学金,或为学校争得过荣誉;
(四)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
三、推荐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会员毕业生参照推荐条件,自愿向所在学院分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南通大学2015届会员毕业生信息表》(纸型A4、一式两份,一份分会存档,一份报送就创业中心),样式见附件2;
(二)各分会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名额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三)为确保会员毕业生推荐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分会要将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分会范围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推荐、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
(四)各分会请于11月11日18:00前,将《南通大学2015届会员毕业生信息表》(书面材料,需分会指导教师签名;电子版为WORD格式,以姓名命名)、《南通大学2015届会员毕业生推荐名册》(模板字段见附件3,做成EXCEL格式,只需电子版)一并报送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秘书部,逾期不报送作弃权处理。学校将对全校初选人员情况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印材料向社会和用人单位进行推荐。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new@ntu.edu
附件:
1.南通大学2015届会员毕业生推荐名额
2.南通大学2015届会员毕业生信息表
3.南通大学2015届会员毕业生推荐名册
南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