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澳大利亚商人阿伦·邦德以5390万美元买下梵高的《鸢尾花》时,是当时为一幅画所出的最高价格。他是通过向出售这幅画的苏富比拍卖行借钱买下的这幅画对邦德来说是一个不详的兆头,因为他的企业随后就破产了,他不能如约偿还苏富比的借款,画又退回给了苏富比。苏富比后来通过私人交易把画再买个了杰蒂(Getty)博物馆,避免了一场大灾难和窘境。
由日本人以世界记录的价格买走的几百幅印象派作品被日本的几家银行再拥有,这些银行曾贷款给这些投机的投机者。当日本人如此急于购买每一幅第一流的,甚至第二流的印象派绘画时,人们不知道他们是过于天真还是神经出了毛病,不知他们是否承认别人看不到的某种市场活力。结果是很多日本买主有意合伙把画价抬高到数百万美元,竭力隐瞒他们的利润以逃避税收。
像苏富比和佳士得那样的拍卖行在这个时期也对这样惊人的购画方式起了作用。为了从收藏家那儿获得重要绘画作品的拍卖权,拍卖行同意过高地估定售价。更为危险的是,拍卖行有时为委托人提供较低价的担保。要理解这件作品是怎样拍卖的,让我们设想一位收藏家委托拍卖一件雷诺阿的作品,估价是800万—1000万美元。拍卖行同意提供的担保是较低价的800万美元。如果最高的投标只达到600万美元,那么作品将不出售,因为它低于保底的价格。一般说来,画会退回给委托人。但是,既然苏富比保证了委托人的800万美元,苏富比就必然付出这笔钱,作为交换,苏富比就成这幅画的新主人。这种交易总是引起激烈的争论,因为它违背了这条铁律:为了公平地协调买卖双方相互冲突的要求,拍卖商必然坚持他们的公正。当一个拍卖行担保了一件艺术品时,事实上就具有了一件艺术品的所有者利益,因而也就有了利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