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书画网,兰亭网,兰亭书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区 » 图书资讯 » 正文

掮客膨胀跑路不断 P2P行业存四大乱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5  作者:shunzi  浏览次数:305
核心提示:据报道,利用P2P平台监管的缺失,有一群掮客打法律擦边球赚30%利差。掮客们私下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人身份利用P2P平台获取优质借款

据报道,利用P2P平台监管的缺失,有一群掮客打法律擦边球赚30%利差。掮客们私下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人身份利用P2P平台获取优质借款人信息,与借款人协商从平台“跳单”,进行线下交易,掮客一般以20%~30%甚至更高的利率放贷,以8%-10%的利息收钱。

分析人士指出,这条触动法律底线的掮客生意链充分反映的是当前P2P行业的种种不规范乱象。近年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国内呈井喷式增长,但随着平台数量的大幅度增长,P2P网贷平台无门槛、无监管,野蛮生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跑路现象频发等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可谓乱象不断。

乱象一:行业准入门槛低 “捞一票”就走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已达到2000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

不过,目前,P2P正处于“三无”的尴尬状态: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有从事P2P行业的人士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P2P行业准入门槛非常低,做一家P2P网贷平台,公司注册手续并不复杂,只要租赁一定的办公场地,招几个人,准备几台脑,购买一套网站运营系统就可以上线经营了。”

“平台要做得像样一点,十几万元还是要的,包括租个办公室,配备财务、行政和客服等。找代办公司注册一家电子商务公司4000元,购买一套第三方的网贷系统一般4万-10万元,包括建立网站、后期维护等。”上述资深P2P人士向记者报价。

极低的准入门槛使P2P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行业水平自然良莠不齐,而其中不乏有“捞一票”就走的诈骗和自融等恶意行为。

“如果是打算捞一票就走人,随便建个网站只要两三千就搞定。公司的注册信息、资料、办公地点等都可以造假。”该P2P人士介绍称。

“因为没有硬性的门槛,盈利和前景又较为可观,越来越多的人试图涉足P2P网贷行业。这其中当然有不怀好意希望捞一票走人的。”在P2P业内人士看来,“龙蛇混杂”是当前P2P网贷行业最现实的写照。

于是,由于恶意诈骗而跑路的网贷公司也屡屡出现在新闻中,比如仅6月份就有包括科讯网、网金宝、融信宝、恒金贷等至少6家平台被曝出问题,而其中绝大多数都缘于诈骗和自融等恶意行为。

据报道,注册地位于浙江台州的恒金贷官方网站上午上线,并举行3天的开业活动,其实当日下午该平台的网站便已无法打开,法人代表及工作人员均“失联”,事后证实网站上有关该公司的资料均系造假。而另一家网站网金宝公开的办公-搜索兰亭名家网-就是虚假的,网站宣称与央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其所配的签署协议时的图片则是经过PS的,上线仅4个月后“网金宝网站”人去楼空,该网站涉及金额超过2.6亿。

还有一个P2P网贷平台科迅网,其上的高管照片也被曝出是PS造假,位于广东的鑫淼源投资、明启华投资则都是空壳公司,注册-搜索兰亭名家网-也是虚假的。

乱象二:虚假项目多且没人管 跑路频发

众所周知,在宏观经济风险加大的背景下,优质项目资源“僧多粥少”。但不少新上线的P2P平台却仍有源源不绝新项目供应。这些项目真实性和风险性都存在很大疑问。

以某家位于北京的P2P平台为例,其在今年4月才上线,但至今已发布了十余个项目。而这些项目的资金用途多语焉不详,如个人借款者用于“购买收藏品”、企业借款者则用于“临时资金周转”等等,而对于这些项目的抵押、担保物,身在异地的投资者根本无从亲自考证真实与否。

对于上述信息披露含糊的P2P平台的广泛存在,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平台背后项目的真实性无从考究,不排除大部分都是虚假项目。“由于P2P平台数量太多,竞争极为残酷,因此,新平台只能靠高收益吸引资金‘杀出一条生路’。”

但作为一个没有背景和资源的新平台,难以吸引到真实优质的项目,因此只好自己发布虚假项目来积累客户量。然后靠滚动发行短期新项目来“击鼓传花”、“借新还旧。”该业内人士指出,“在这个过程中,若能持续吸引到资金,这个击鼓传花就可以一直玩下去,平台也会逐渐做大。但这种模式非常脆弱,一旦哪天资金链断裂了,平台就只能跑路。”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有将近80家网贷平台跑路或者倒闭。今年以来,又有近20家关门P2P跑路,几乎平均每天都有1家P2P平台陷入资金问题或是倒闭。

聚联财富董事长吴飞分析,由于目前P2P网贷平台还处于发展初期,加上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各方面还不够规范,监管方面主要是靠行业自律。因此,怎样进行严格风控,保障投资者权益,从而给投资者带来安全感,是目前所有P2P平台发展的根本所在。

还有分析人士指出,造成行业乱象的现状,除了目前监管政策空白的原因,征信系统的缺失也极大阻碍了P2P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据了解,国外的P2P企业可以对接金融征信系统,由于信用市场发达,风控较为成熟,资金安全也能保证。而国内P2P则不然,很多领域是数据孤岛,比如婚姻、房产等。征信不发达,直接制约了P2P行业的信用评估、贷款定价和风险防控。一P2P人士无奈地对《投资快报》记者说,“有些小微企业能按时还银行贷款,却不还我们的贷款。”这是因为企业在P2P平台的违约信息不能进入央行征信系统,违约成本低。这也易导致P2P平台出现资金困难诱发跑路。

乱象三:满大街“保本保息” 傍上担保公司“狼狈为奸”

近年来,不少P2P平台当业务开展不给力,便轻易地向客户许诺“保本保息”,并预期收益不菲,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便谋求与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向P2P平台提供项目,然后再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种互助互利的模式一直被看做是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但其中隐含的风险和乱象却依然值得关注。

我国的担保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融资性担保,他们可以对资金借贷提供担保服务,而另一类名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则只能开展类似于工程担保等具体项目的担保,而不能从事资金借贷过程中的担保。但实际情况却是,如此众多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现在都在干着融资性担保业务,潜在风险之大已不言而喻。

更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国内的担保业也是乱象丛生、屡禁不止:非法集资、贷款截留、超倍担保、卖高收益理财……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经远远超出监管限制。因此,当担保与P2P平台相遇,在监管缺失之下,投资人的资金风险可想而知。

据《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国内网络借贷兴起之初,大多数平台都只是充当中介平台而不承诺保本保息,然而,这种方式很难招纳投资人。于是各家平台开始承诺保本保息,而与担保公司合作成为了一种主流方式,然而平台和担保公司合作模式存在较高风险。网贷平台大部分以担保形式保证投资者本金收益,具体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以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如爱投资;二种是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如钱爸爸;第三种则是以平台自身的投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如晋商贷。业内人士指出,融资性担保公司尚且存在注册资本金抽逃等情况,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更加堪忧。而对于第三种以平台自身的投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种模式很容易出现法人“卷款跑路”“失联”等风险。“这种情况现在太常见了,很多P2P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就是装装样子罢了。”该业内人士说道。

据《投资快报》记者观察,目前的担保风险可以概括为四类:首先是一些P2P平台的担保公司与P2P平台是同一法人,这类担保公司的担保意义较弱;第二,是P2P平台与担保公司的协议不公开,投资者难以了解双方是否有真的担保关系;第三,一些担保公司的在保余额未公开,担保能力未知;第四,则是有些担保公司对相同项目重复担保。

乱象四:掮客队伍膨胀 借款人“跳单”化身高利贷

“一般以8%-10%的利息收钱,而以20%-30%甚至更高的利率放贷,赚取利差。”据报道,在P2P平台周边游走着这样一群人,他们通过平台却不利用平台。这群人被称为掮客。伴随P2P平台的爆炸式增长,掮客队伍急速扩张,他们以投资人身份利用P2P平台的“信息透明”与平台争夺优质借款人。

这些掮客凭借经验在P2P平台上挖掘他们眼中的优质借款人,然后使用少量资金成为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而利用这一身份获得借款企业的相关信息,配合互联网搜索引擎的强大功能,直接联系到该企业。

爆料人陈阳对《投资快报》记者描述了自己做过的一笔“投资”。他看中一家位于浙江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由于生产的产品被下游企业购买后有一个打款周期,而新品生产又不能停,急需资金周转。“这单生意,并不那么简单,涉及下游企业,形成供应链式的连锁效应。”陈阳回忆说,当初考察后并没有马上拍板,直到该企业提出可以进行货物抵押。“但抵押物并不万能,如果抵押物无法出售将再陷困境。”最终,这名掮客联系到江苏一家对该货物感兴趣的“接手”企业,保证货物正常出售,这笔生意才最终成交。

上述操作看似简单、逻辑清晰,实则凶险暗藏。毕竟,无论是掮客私下募集资金、通过个人放贷,最高获取20%到30%利差的行为,还是与之相伴的借款人以“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金”的借口带来的跳单行为,都是掮客生意链上触动法律底线的高危动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指出,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资本律师王艺表示,掮客这种个人集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表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相关链接:

银监会将出台监管规则促P2P平台洗牌

近日,银监会权威人士已表示,P2P监管规则目前正在研究,将尽快出台。有业内人士预计,新规有可能于8月份出台。截至目前,关于P2P的四个监管方向已经确定:不会进行牌照监管,而是采取备案制;平台不能进行项目担保;资金必须进行独立托管;必须向监管部门披露逾期数据。

或许,随着监管规则的出台,这个目前无准入门槛、无监管、乱象丛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会迎来全新局面。(来源:投资快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点击标题下方p2p投资圈即可加关注!P2P投资圈(topp2p):P2P投资人私人理财顾问——专注服务于p2p投资人,用专业主义精神开展P2P平台各项指标测评,提供客观中立的投资理财建议,与投资人共同畅享p2p投资之旅。P2P投资圈是wemedia联盟成员。欢迎实名互粉(姓名+单位+手机)圈主私人-搜索兰亭名家网-(jinrongtalk)。

精品账号推荐:

创业者俱乐部(cy1681):专为创业者或即将创业者量身打造,为您提供创业经验交流、创业项目分享、创业资金获取等资讯,同时为您发布最新的工商、税务及国家政策等相关资讯!复制红色部分添加关注。

温馨提示: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快捷关注创业者俱乐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